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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1.5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扩建项目
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1.5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1.5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1.5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马甸水产良种场内,隶属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管辖。
本次项目拟利用现有土地扩建1条1.5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主要建设1座回转炉、二次燃烧室处置系统及配套辅助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马甸水产良种场内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0523-87531158
电子邮件: 3298646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56 传真:025-86773111
邮编:210042 电子邮件:17842097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公告发布单位: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